作为金契律师事务所重要发展领域之一,金契拥有专业的团队为您在新三板上市评估,新三板扩容可能带来的风险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将新三板风险的降到最低。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